璀璨
我最大的爱好是发呆、走路以及在走路时发呆。然后把我发呆时脑子里闪现的东西用手指敲进电脑发给杂志社。即使是热的让人想裸着做一切事的时候,我还是会双手插包戴着帽子在路上瞎晃悠。H市的天气比我的脾气还怪。忍
我最大的爱好是发呆、走路以及在走路时发呆。然后把我发呆时脑子里闪现的东西用手指敲进电脑发给杂志社。即使是热的让人想裸着做一切事的时候,我还是会双手插包戴着帽子在路上瞎晃悠。H市的天气比我的脾气还怪。忍受我只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功夫,而H市的天气,我竟然努力适应了两年都没有改变对它最初的印象——恶劣。
我叫second。
我不是个争强好胜的人。所以我不喜欢做第一。据说做第一的经常受到变态挑衅和没完没了的骚扰。我也绝不是个甘于放低自己地位的人。不想当前三中的倒一。
所以,我喜欢第二。
在H市,根本没有蝉鸣这一说。
年少的时候,很多个暑假是在乡下的大伯家度过的。荏苒的时光,就像我只是弹了一次烟灰一样滑落。很多景物和玩笑都已经朽腐。只有那阵阵蝉鸣,依然嘹亮并且清晰。
而我曾经竟一度觉得蝉是个很聒噪的物种。
蝉鸣在这片坚硬的土地上彷佛是个传说。
而人类自认为比大自然更优秀。所以很牛B的制造了更为聒噪的硬件设施——汽车。
CC第一次出现时,整条国庆路上的车都在鸣笛……
那是个热的像烤箱一样的夏末。
我坐在路边梧桐树下的条椅上午睡。
在大学生活极度无聊且极度想不到办法改变的时候,我只能用最原始且比大学课程更无聊的手段来度过我美丽的青春时光。
几十辆车鸣笛时我还以为我睡到了路中央。我很不以为意的抬了抬帽檐——一张脸——圆的没有拐角可言的脸。我不是被满天的鸣笛声给镇住的,我是被那张怪的像H市天气的脸雷到了。CC,就是那张特别的脸的主人。
我站起身,想找个更像样的地方重新入梦的时候,一双手横在了我的身前。
“我要去H大。请你带个路。”
我看了一眼停在路中央的四个圈A8,径直走了过去。并自己上了车。彷佛我只是刚从那辆车上下来买了杯水,现在又回到车上一样自然。
我不知道我那天是因为睡懵了错把车鸣笛错当成了蝉鸣而倍感亲切才没有发火还是因为我脑袋睡太多有点走火,总之,我史无前例的给了一个女生接近我的机会。
在H大,我就像一个神话一样的存在着。
second这个名字就像个百年招牌一样有着无敌的信誉和荣耀。一个写字的男人,让一帮热爱文字的男女沸腾了。H市有两个实力相当的大学,一所是师范类,就是师大;另一所就是我所呆的全面型的大学——H大。师大里80%是女人,而这些女人的50%喜欢多愁善感、异想天开。
我写来打发时间的那些东西让80%女人对我动了芳心而其中50%的女人却想为我疯狂。师大离H大足足有15分钟的车程。从H大的正门进去,再坐5分钟校车就到了音乐系系楼。而音乐系的系楼,有20层……很多人选择先询问再找人方式。第一个对我抱怨的是我们系主任,因为他的办公室接待的客人有50%是来寻找“second”的。我想这就是他老让我挂科的一个大原因。我想,如果,主任也用霸王防脱发洗发水,应该会比现在迷人。
把CC带到学校,我推开车门走了下来。照例压低帽檐,双手插兜……
“喂,我是音乐系的CC。”
我连头都没回。
24小时后,CC就站在了我的面前,像个鬼魅一样。
我很奇怪,为什么H市那么热的天气没有把她的脂肪融掉一部分?
她见到我惊奇的叫起来——你也在这边?!
然后一个教室的人全部轰动起来。“second和CC有什么关系?”“不是吧,second竟然跟CC接触过……”
我坐在最后一排,我规定过,我的前左相邻的位子都不准有人坐。(我右边和后面是墙)可是CC好像并不知道有这样一条规矩,她颠颠儿的跑来跟我打招呼,并以排山倒海之势让屁股在我左手边安了家。而我的代号是“喂”。
由于前一天中午拜她所赐没有午睡好,昨天一晚又在补杂志社的连载,早上经历专业课无情的熏陶后我已相当疲惫。如果可以,我想呼吸这道程序都省掉。我一句话没说,往桌上一趴。
在所有人眼中,我这就是默认。
“second,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你身边的这位肉团儿是个宝,而我们都是大粪吗?”
“就是啊,你怎么这样子?我们也是你的同学哎……”
“恶心!”
我双手按着桌子腾地站了起来,四周安静了。然后我离开了教室。
五分钟后,我回来,并且带走了CC。
CC的头发像暴雨后的被风狂卷过的杂草。左脸四根清晰地指印。
“你很麻烦。”
“你就是second?《城角里的蜷缩》的作者?”
“你这个样子要去哪?回去收拾一下吧。”
“你下面会出什么书?没想到刚到H大就遇到你。呵呵……”
“你有毛病吗?”
“哎,你给我签个名吧。”
我把CC丢在凉亭,然后若无其事的回去睡觉。
CC就像个鬼魅一样。很抱歉,我知道这个词已经出现第二次了,但是我实在找不到其他词来形容她。
从那天开始,她就坐在我旁边。
CC是借读生。
我之前不知道大学竟然也能借读。事实证明,有钱能使磨推鬼。
然后那天下午CC带着大包小包就正式入户到了H大。而因为我的原因,她几乎要成为人见人骂的老鼠。所有女人的公敌,所有男人的笑料。这样以后,我的身边总有一团肉跟着。我总会觉得自己是个卖肉的,特别的是,这些待卖的肉会走会笑。
我对CC没什么好感,并且,我很不喜欢她一脸的横肉。我很郁闷自己那天为什么要在梧桐树下的条椅上睡觉。假如,我那天我没有走到国庆路,没有睡觉,或者最后直接走掉没有上车……可是,数学老师说过假设不成立,就没有结果成立那一说。我又不会乾坤大挪移,也不可能把时光倒流,我就只能天天带着肉出门。
周五下午我照例会去酒吧。那天我进了酒吧发现气氛不对,这么个灯红酒绿的是非之地竟然有高雅的钢琴曲。等我要了杯鸡尾酒,坐到吧台上我才发现,是CC!
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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