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立等可取
1丫丫原来不叫丫丫,丫丫原来叫甄儿。可是她原来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被冠上“蜗牛”、“鸵鸟”一类的外号,与其这样,不如找个自己还算喜欢的昵称。丫丫并不是从小就内向,不爱讲话,她的童
1丫丫原来不叫丫丫,丫丫原来叫甄儿。可是她原来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被冠上“蜗牛”、“鸵鸟”一类的外号,与其这样,不如找个自己还算喜欢的昵称。丫丫并不是从小就内向,不爱讲话,她的童年是快乐的,没什么阴影的,不知道从哪一年起,她就孤僻了,沉默了,咬着“沉默是金”的箴言不松口了。
小学四、五年级,男生开始欺负她,把她扎起来的两个小麻花辫铰掉了一个,以后她就留短发,额前刘海蓄的厚厚的,看上去有点像男孩子的“锅盖头”。女生们都叫她“蜗牛”或者“瘟鸡”。她不知道这是因为她们喜欢自己还是因为讨厌的缘故。她在这个年纪只有一个女生朋友,后来就发展成了现如今人们说的“死党”。
丫丫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她的小学时代,走入了她的豆蔻年华……
2
这所中学是这个城市质量较高的学校之一,学生们也争先恐后般的“挤”进来,丫丫也成功地踏上了这所学校的热土。就是在这里,她第一次遇到了凌冲。
那是初中一年级开学的第一天,丫丫一如既往的闭紧嘴巴,她找了个临窗的位子坐下来,这个毛病就像人们坐飞机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一样固执。照例地,班主任会让学生们作自我介绍,丫丫感觉这种介绍自己的方式就像在“耍猴”,每个人走到讲桌前,说着“我是某某某,来自鬃祝业奶爻な恰?
丫丫当时就在想,“恩~我的特长就是睡觉,我的爱好就是吃好吃的——”她还没想完,一个高大的身躯就挺立在讲桌前了,“我叫凌冲,大家可以叫我大葱,我的爱好是打篮球,我的钢琴水平也不一般呢”,丫丫从思维的凝固中回过神来,“什么,有人竟然叫大葱?”她死死盯住这个人,把小鼻子翘了翘,眼珠子转了三圈儿。丫丫虽然安静,但决不愚蠢,其实她是有些那个年龄段的孩子所没有的小清高的。她,记住了这个名字,可并没有在她柔弱的心上划下太重的痕迹。
初中不太紧张的学习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每天每天过的就像用圆规在画圆一样枯燥无味,画完了一个再画一个……丫丫真正开始注意凌冲的具体时间她自己都说不清,好象是有那么点微妙的情绪在里头,那是变化的,是个姑娘情窦初开所拥有的全部情怀和感动。凌冲是木讷的,否则他为什么没有发现有对眼睛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他嘞?抑或这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太自负了,因为班里面几乎所有的姑娘,甚至全校的女孩们对他都大献殷勤。丫丫不得而知,其实她也不想知道,那些暗恋的小幸福只关乎自己,与他人无关。丫丫这丫头在这段美好时光里就是在想,也许,也许有一天,我们长大了就能结婚呢。真是个彻头彻尾天真的丫头,你到现在和人家说过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还结婚?!做梦呢。
那天,就在那天,凌冲第一次找丫丫讲了话,致使这个小姑娘的脸红了足足有大半天。凌冲的第一句话是“喂,借我橡皮擦一用。”昏掉,傻掉,原来就是为了借个文具啊。果然佩服这姑娘。紧接着的第二天清晨,他们又进行了历史上的第二次谈话,那是进行早值日的美丽早晨,丫丫与这位心仪已久的帅哥共同清扫教室的时间。好好把握啊,笨蛋。
“喂,甄儿,你来扫地哦,我只负责拖地,窗户你也要擦的哦。”高大身躯嘟囔着。
“天那,他居然知道我叫甄儿,大家都叫我鸵鸟的呀!”真是的,难不成他也要叫你鸵鸟,知道你名字很正常嘛,拜托。丫丫姑娘很行,明明内里已经激动的不成样子,嘴上却还说“都是我干啊,那你做什么?”脸上还摆出一副满不在乎全是鄙夷的神情。那样让人家怎么喜欢你嘛,劳动全包了,人家才会感激转而生出对你的爱怜,真笨。
“我不是拖地的吗?”帅哥一脸无辜。哼,拽什么拽,如果换个美女,你舍得让人家干那么多活才怪。
“没出息的家伙”,丫丫心里暗骂,却还是开始她的苦工。没辙,为幸福作战吧,只要等,只要等就可以了,对吧。
生活还是波澜不惊半死不活的样子。老天,丫丫姑娘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所谓的幸福啊!她还是单纯的一塌糊涂。“我好像爱上凌冲了。”丫丫对死党说。死党不以为然,“那小孩,绝对是个浪荡小子,小学的时候,女朋友就一堆。像他这种从上学开始就四海扬名的人,你少招惹吧。”不说话,不说话,就是不说话,丫丫有绝招,不知该怎么接招的问题一概使出看家本领。
丫丫倒霉了一回,不甚在班级里交了个损友,不,应该是两个。单纯的姑娘又怎么会知道世事的险恶。与这两个朋友所组成的三人小组没有一天内部无战争,总是要孤立一个人的。死党不同校,友谊对丫丫来说还是珍贵的。她总以为交了朋友就应该是一辈子的事,但事实总是残酷,小小年纪就有谋略的不占少数。“自古英雄出少年”嘛。
拍拍在加入三人组以前还是单纯幼稚、可爱的少女,但是在景韵的调教下,绝不亚于小魔女的水平。起因就是拍拍和景韵都喜欢凌冲,帅哥的魅力果然不能小觑,可喜欢归喜欢,总有人要牺牲。怎么牺牲?就是写封情书,如果大帅哥不接受,丫丫就被推出来。狠毒的二人。
这一天终于到来,帅哥课桌抽屉里藏了一封致命的信。可是,先看到的不是那位仁兄,而是他的同桌,一个委琐男,大嘴巴。他真是机灵劲儿没用到正途上去,识破天机,看到了粉红色的信笺,无聊的是这家伙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朗读起来。放心了,是课间,否则再大胆也不可能当着可敬班主任的面做委琐事。可惜丫丫什么都不知道,完全蒙在鼓里。
“我最亲爱的冲(天,真肉麻,要是丫丫绝对不会选择这种开头),你在我梦里挥之不去,我喜欢你,我更爱你(要吐了)!”还没读完,同学们全笑成一片,凌冲还算识相,一把抢过来。对嘛,男子汉,支持你。大家还在起哄,吵嚷着出处,暂时还没人知道,除了写它的人。没人留意拍拍站了起来,一把抢过凌冲刚刚获得的战利品,把它展开,“啊,这是‘鸵鸟’写的啊,不对,是鸵鸟让我替她写的那封信哦。”“哇,是啊!”景韵比谁都夸张,“就是那天你说你怕凌冲认出你笔迹,找拍拍写的啊。”她指着丫丫的鼻子边说着。冤啊,太冤了,丫丫真是冤枉的小孩。绝对没人相信!“恩,是的,那天我看见她俩神神秘秘的,后来问拍拍才知道,我们的‘鸵鸟‘也喜欢帅哥。”青橙说到。青橙原名叶倾城,就是业已倾城的意思,可惜长了满脸小痘痘,和景韵是死对头。不知道景韵是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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