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以贵金属命名的城市之名考

一座以贵金属命名的城市之名考

弃瑕忘过杂文2025-06-19 10:37:42
甘肃省白银市,在全国265个地级市中,惟一一座以贵金属命名的的城市,一个全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都。白银市作为新中国的移民城市之一,正式建市不过50年,但它的前身“白银厂”,至少已有600年的历史。“白银
甘肃省白银市,在全国265个地级市中,惟一一座以贵金属命名的的城市,一个全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都。白银市作为新中国的移民城市之一,正式建市不过50年,但它的前身“白银厂”,至少已有600年的历史。
“白银厂”矿产资源的早期开发,民间传说始于汉朝。据文字记载和矿山遗迹遗物考证分析,从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开始,已有大规模的开采。但这种开采只是以地表铁帽氧化带为开采对象的金、银开发活动,并有“日出斗金”、“集销金城(今兰州)”之说。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以来,一批批地质工作者先后来到这里进行地质调查,全国解放后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地质勘探,最终确定白银厂是一个特大型多金属铜矿床。经过四年的大规模基本建设,当时全国最大的铜业生产基地——白银厂有色金属公司(不久改名为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于1960年建成投产,白银市也因矿兴城,成为甘肃省一个重要的新兴工业城市。
“白银厂”既然盛产黄金、白银,那么,为什么当时这个地方名叫“白银厂”,而不叫“黄金厂”?
提出这样的问题似乎有些可笑,就像“银行为什么叫银行,而不叫金行或者铜行”一样。
其实不然。一个地名,乃至一个人名,都有其特定的涵义,应该说是一种文化现象。就地名而言,它是人们赋予某个地理实体的一个专有名称。它既具有特定的方位、特定的范围,村庄、乡镇、城市是地名,大山、江河、桥梁也是地名;它又具有特定的涵义,因为它和军事、经济、文化、地理、历史都有密切的关系;而且它有时候还是一种载体,是一段历史文化的沉积和见证,是一种特定的历史文化的化石。因此,古往今来,地名是不能随便乱叫的。
地名有自身的结构,包括通用名和专用名,比如兰州市,“兰州”是专用名,“市”是通用名。而“白银厂”的结构就有些另类了。
“白银厂”之白银,首先它本是一种金属。今天的人们把它同黄金和铂族金属(铂、铱、锇、钯、钌、铑)归为一类,因为价值昂贵,被称作贵金属。而“白银厂”演变成为一个地名,则有着深厚的社会经济和历史文化背景。
历史记载,中国4000年前就已发现和使用白银和黄金了。几千年以来,中国人以黄金和白银为财富的象征,因为它们既可长期珍藏,又可以炫耀身份地位。虽然黄金和白银具备其天然的储备和货币属性,但从中国货币发展史来看,开始时货币主要以铜钱为主,黄金主要不是用于制造流通货币,而是用作财富保存起来。所以,直到今天我们为什么仍然以“铜臭味”来讥讽那些斤斤计较钱财的人。
秦统一全国以后,统一币制,确定两种货币,黄金为上币,以铜钱为下币;汉沿袭秦币,以黄金和铜钱为货币。唐代除铜钱以外,白银和黄金在流通中发挥货币作用。元代推行单一货币流通,通过法律形式禁止金银用于支付。明代正式使用铸造定值的银币,整个货币体系已转向以白银为主,铜钱只作零星支付。可以说,银币的使用既是大明王朝经济快速发展、商业空前繁荣的重要标志之一,也大大促进了白银生产的发展。各地银矿开采的规模越来越大,鼎盛时期主要产银地除云南外,甘肃、河南、四川、湖南、贵州、浙江、福建都有银场。据有关资料,整个明朝276年间全国共生产了8,310万两白银,平均年产30万两,是唐代最高年产量的两倍。
“白银厂”产金有“日出斗金”之说,而对产银的规模笔者还没有见到相关的文字记载。但可以肯定的,一是,在自然界中,金常与银共生,并与黄铁矿、方铅矿、毒砂、闪锌矿、黄铜矿、黝铜矿、辉钼矿等矿物关系很密切,常和它们伴生在一起。“白银厂”矿田的成矿类型和矿床特征不仅验证了这一点,而且白银和黄金尤其是白银的储量十分丰富。“日出斗金”之说数百年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仅露天矿的一、二两个采场在28年的生产期间内,就从铜冶炼过程中副产白银1248万两,黄金34万两。二是,明代炼银的工艺技术已经达到相当水平。明成化二年(1466)进士陆容所著并流传于十五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中期的一部笔记集《菽园杂记》,详细记述了选矿——烧结炼制铅银合金——灰吹法提银的全过程。这种工艺在宋代就已经广泛应用于白银的提炼。《菽园杂记》还记述了开挖于唐朝、宋代被称作“永丰银场”的浙江遂昌金矿开采盛况。明代,朝廷在这里炼得的白银高达40吨、黄金4吨,其产量和规模远远超过此前几个朝代的开采规模。因此,“白银厂”在明代“日出斗金”的同时,也相应产出比黄金多得多的白银。
明正统七年(1442年),户部设立国库,时称“银库”;官府在各地主持开采的银矿,时称“银场”。白银厂金银矿开采地叫“白银厂”,顺理成章。
“白银厂”其中的“厂”字又作何指呢?
显然,五、六百年前的“白银厂”之“厂”,并非是我们今天所指的工厂之“厂”,当然更不是明代特务机构“东厂”和“西厂”之“厂”。此厂非彼厂,其中的奥妙,也许就是中国汉字和汉语的精妙之处。
“厂”,繁体为“廠”,异体为“厰”。汉字简化前,“厂”与“廠”、“厰”的意义并不相同,“厂”为象形字,“廠”与“厰”均为形声字。《说文?厂部》解释说:“厂,山石之厓岩,人可居。”这里,“厂”是山石崖岩的象形。对此,文人墨客们往往用“厂”来特指宽敞、开阔的场所。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养羊》中写道:“架北墙为厂。”这里所指的是只有一面北墙的羊圈。唐代诗人韩偓的《南安寓止》:“此地三年偶寄家,枳篱茅厂共桑麻。”说的是寓居这个地方已经有三年了,偶尔与家人通信,听说枳形成的绿篱和长满茅草的场子里都已经种上了各种农作物。由宽敞、开阔的意思引申,“厂”又特指专门开辟出来、可供许多人聚集在一起进行生产劳动的场地。在明代,人们常常把那些上有屋顶、下无墙壁,四周开张、空间宽敞的房屋称为“厂”。官方在“白银厂”这里建这样的“厂”,进行白银和黄金的加工提炼,这样的场所,这样的作坊,或许就是早期的“白银厂”。
至于把“白银厂”作为一个地名,是当时地方官员指定的,还是人们约定俗成,已经无关紧要。因为,“白银厂”演变、延伸成为一个特指的地名使用,一直延续数百年至今,是大浪淘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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