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辩论中学到一些
我不善辩,极少参加辩论。可喜欢看别人辩,从辩论中获得乐趣,学到一些知识。读大学时,隔壁寝室有一哥们儿喜辩。他爱挑话题,什么脚臭与性格的关系,男人和宇宙白洞的对比等等,即使命题毫无意义或者根本无解,他还
我不善辩,极少参加辩论。可喜欢看别人辩,从辩论中获得乐趣,学到一些知识。读大学时,隔壁寝室有一哥们儿喜辩。
他爱挑话题,什么脚臭与性格的关系,男人和宇宙白洞的对比等等,即使命题毫无意义或者根本无解,他还是要辩,声音莽撞,喋喋不休至熄灯睡觉,常常引起笑话。这小子聪明,有时眼见快输了,就会用他最经典的格言招架:别争了,其实我们都错了。
记得一次数学极限问题的辩论。
他提出命题:快速的兔子永远超不过蹒跚的乌龟。理由:兔子接近乌龟,需要时间来缩短距离(推理正确)。假如正常耗时1秒针兔子刚好超越乌龟(假设成立),那么当我把时间进行分割:1/2秒、1/4秒、1/8秒……的无限下去,兔子就一点一点地无限接近乌龟,始终没有超越(貌似合理)。纯属扯淡!
扯淡的原因:时间的流逝,是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兔子才不管你怎样划分时间,它照跑,它照超。看似这小子迂腐,其实他在诡辩。他把命题中的“永远”转换到“瞬间”来模糊焦点,自然将兔、龟间的距离,预定到两者平齐为极限来讨论,企图偷梁换柱想蒙混过关。
如果命题去掉“永远”两字,改为:兔子超不过乌龟,则诡辩更为狡猾。
于是,从辩论中学到一点:辩有辩才;善于诡辩的人也应有才,只是邪门。
科学问题相对严谨,比较容易分辩出对错。而社会、意识、艺术以及生活的问题,就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很难判断谁是谁非,谁有多少是而谁有多少非。
设想场面:一个流浪汉饿趴下了,众人围观;人群外投进一个馍来,他吃了。假如你间接了解这样的情形,那么你会觉得信息量匮乏,只好自己去思索一些可能性:
一.关于流浪汉
1.他应该吃这个馍,不然会饿死。
2.不该吃,他勒紧肚皮缓过劲,到别处觅食,说不定还会有肉。
3.他吃了,对施主简单道谢,或者感激涕零,甚至感恩一世。
4.他吃了,无动于衷。是小恩小惠引发不起感动,还是大恩不必言谢?
5.他还想吃N个馍。
二.关于施主
1.施主是惹人愤恨的老地主,偶然施舍是否为了博取人心,反正也不缺那几个馍。
2.施主是知性的儒商,很想和善温暖地扶起流浪汉来,亲手喂他。可商人没能挤进人群去,只好把馍抛给了他。
3.施主是普通百姓,拿一个馍出来,自己就饿一顿好了。
4.施主也是一个流浪汉,也饿得快不行了;但是为了救他,只好牺牲自己,贡献出这唯一的充饥食物。
伤透脑筋的是,这些假设还不是可能性的全部。你想,如果能知道事实而不是间接了解就好了,问题便迎刃而解。不幸地是,即便你走近事实的现场,你又怎能走进他们的内心里、知道其所思所想呢?
紧接着,有一些像你一样的间接观众抢在你前面开始出动,情绪激昂,辩论的场面壮观:辩软弱与骨气者有之,辩白眼狼与知“恩”图报者有之,辩善良与伪善者有之……。一大堆“补充”的资讯信息向你涌来,原本伤透的脑筋,被辩论的火花烁得更伤。
你努力简化问题,知道了有一个人饥饿,而另外一个人给予他吃的,解决了当时的困难,就这么简单。你突然发现:这里的“给予”,才是问题关键。如果没有“给予”,流浪汉离去或者死去,那就是普通的案例,就没有那些炒得发烫的话题。
你灵光一闪:围观的人很多,传递信息的人很多,可谁又站出来“给予”了呢?于是,你发现一个不必猜测、不必假设的客观事实:人群里“给予”的行为太少!于是的于是,你想要参加辩论了,题目暂定为“多与少”,尽管你还没有自信一定取胜。
不过,在你将要进行的辩论中,我会学到另外一点,那就是:事实胜于雄辩。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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