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醉过三次

曾经,我醉过三次

逸闻小说2026-11-26 15:21:27
人常说,女人如酒。生活中如酒的女人却很少喝酒。小时候,大概七八岁的样子。有次去亲戚家吃喜宴,席间有个女人喝酒。于是,随了众人鄙夷的眼看去,诺大的一张桌子,只端坐这个似乎憔悴了许久沧桑了许久的女人。女人
人常说,女人如酒。生活中如酒的女人却很少喝酒。
小时候,大概七八岁的样子。有次去亲戚家吃喜宴,席间有个女人喝酒。于是,随了众人鄙夷的眼看去,诺大的一张桌子,只端坐这个似乎憔悴了许久沧桑了许久的女人。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宁静如云。右手翘起的兰花指轻轻举起小巧精致的白瓷杯,随着兰花指轻盈地抬起,那透明灵动的酒便顺着白瓷杯边沿的一角向下滑成一条粗粗的透明的线,线的一端系住了一个更小巧别致的酒盅。女人发亮的眼波上下跳动,那滋滋转着弯的倒酒声比任何一种天籁都要辉煌,都要嘹亮。酒盅满了,女人眨动着似乎疲惫的双眼,小酒盅又被兰花指轻轻捏起,“咕”的一下,酒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归属,欢快地在女人眼上、脸上、周身的每个毛孔里游荡。
这该是三十年前的镜头了吧。三十年前的事大多淡淡地在我脑海里消失了踪影,唯有这个画面总是不断地一遍一遍地上演。一边是抢糖闹新娘的喧嚣,一边却是宁静的让人眩晕的一个人的舞蹈。多年来,我内心深处总是羡慕那个不一般的女人,羡慕她拥有着整整一个世界的孤独。
曾经,作为女人的我也曾经“醉”过,是三次。之所以加上引号,是因为我内心深处从不承认醉。可先生说,喝醉的人是从不承认自己醉的。我内心固执,嘴上却不再坚持,既然有如此一说,那就姑且叫醉吧。

一“醉”,“醉”里不知身是客
这是小镇上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火锅店。它甚至连个像样的厕所都没有。那时的我是个疯丫头,头脑简单,四肢也不发达。那次,我以一个女孩的身份和三个已成了家的三个男性吃饭。如果换成现在,先生定跟我不依不饶,罗哩罗嗦地说个不停。可那时,他管不着,也管不了。
那是我第几次吃火锅了?我不知道,我只清晰地记得侍者将一个火锅盆端将上来,那个八卦样的图案深深吸引了我。
韩SIR解释说,“这一边是辣的,那一边是不辣的。”
韩SIR又看看我,说:“小梦,你想吃啥就吃啥吧。”
我静静地笑,忽然想起王蒙的一篇小说《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我心里说,现在,我了无牵挂,单身一人,还是淡淡的如云般好些。还有,这满脸疙疙瘩瘩的青春痘估计也不喜欢辣的。于是,我学做淑女样,安安静静地吃着那一半的海水。
真有些海水的味道呢。我忆起我和男友的初识。
宿舍的灯坏了,而宿舍只我一个人。那会,我正和一个姓李的男孩试探着交往。姓李的男孩说:“我们宿舍就有个修灯的,我带你去吧。”于是,我们就去找那个修灯的男孩。他正在吃饭,抬头看时,我大大吃了一惊。
这是怎样一个洁净的男孩!白皙的没有一点红晕的脸,清澈的眼,正在咀嚼食物的一张一翕的嘴。喉结一动,我似乎听到了他咽下饭团的咕咚的声音。
“你等会,我吃完就去啊。”他说话了,很轻盈,很亲切,如泉水般叮咚,如月下小提琴般婀娜。我忘记了自己的存在,甚至忘记了呼吸。姓李的碰了我一下。
“走了。”要不是姓李的提醒,也许,我还继续做着我的梦。于是,我转身逃跑。
“等着啊,当宿舍的门关起的一瞬间,他又轻轻地补充了一句。
姓李的回了宿舍,我一个人孤独而寂寞地在黑暗中等待着。我等了似乎很久,很久。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热恋中的女子,痴痴地等待着前来约会的情郎。这样想着,心里热热的不知如何是好。我那时甚至痴痴地想,这是不是要成就我整整一生的等待?
韩SIR突然变魔术般不知从哪掏出一个精巧的酒瓶,里面注满了晶莹沁香的佳酿。
“这可是上等的白干呢,要不要来点?”韩SIR似乎总是怕冷落了我,总是不失时机的关注着我。
我犹豫着,来点就来点吧,人生能有几回疯呢?我慢慢地举起了酒杯。
那会,我心里跟韩SEI其实挺别扭的。我看不惯他跟那些教育局的头头脑脑们扯衣服挽胳膊的奴才相。哎,那会就是清高。越穷酸就越清高。多年来,我努力改变自己,我感到我似乎改变了许多,或者是找回了真正的自己。可那穷酸的清高却一直没离开过,反而如发了酵的酒,日久弥香。
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着,这酒的味道真的很醇,如同回味着一个悠长了很久的梦。三个男人喝的很豪爽,一杯又一杯。梁子真实在,不时拿眼瞟瞟我,微笑着。梁子是学校里唯一穿布鞋的老师,跟心里美萝卜似的,特值得信任。对他,我心里从来都没设防过,我觉得他很靠的住。我总是抢着喝他大茶缸子里晾好的开水,抢着开他不愠不火的玩笑。有次我去芦台考试,早晨风风火火地去了,到了才知道,我开考的时间是在下午。我蒙了,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我打电话给梁子。梁子说,那就别回了吧,十八里路呢。于是,我听话的就没回来。
赵举起了酒杯。
韩SIE又说:“小梦,我看你和赵老师多般配,真个郎才女貌呢。要不,你们喝个交杯酒吧。”
梁子也跟着起哄。赵用似乎很期待很朦胧的醉眼乜斜着我。
于是,我跟赵喝了交杯酒,没有犹豫,没有忸怩,我愿意。
我喜欢赵,他那么英俊,那么帅。我明明知道他老婆管他管的很紧,我还是愿意走近他。有个同事曾说,赵其实就是一条被他老婆钓来钓去的鱼。
中国人喜欢说好色,而这好色似乎专门是针对男人的。其实,人人都是好色的。我就愿意承认自己好色,并且不是一般的好色。我明明知道赵靠不住,可我却愿意走近他,但我绝不会蠢到把心交给他。我明明知道梁子很靠得住,可我却不想跟他在一块,但我愿意跟他谈任何事情。
郎才女貌,很古老很通俗很让人想入非非的词汇。真正跟我郎才女貌的该是你啊,给我修灯的男孩。
后来,后来的后来,你真的就成了我的男友。
那个夏天,我常常穿了那件黑白相间的超短裙,轻轻地挽了你的胳膊在林荫路上从夕阳西下走到月上柳梢头又挂半空间的夜里。有次,我抱了个大大的一碰就唱歌的娃娃,我们相依相偎走在一起。结果引得诸多行人回过头来看我们。我兴奋的什么似的,骄傲地拉着你,从校园走到体育广场,又走到五一广场。我们天天腻在一起,总是把一天掰成好几天来过。
那五一广场的篮球架下的水泥台子上,可否还有我们残留的余温?还记得那些发黄发淡的笑话吗?
我说,“讲个故事给我听。”
你说,“从前,有个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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